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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法院:装修惹来烦心事,调解先行促履行

唐山曹妃甸法院:装修惹来烦心事,调解先行促履行

“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的一万多元装修款这么快就能拿到手了!”原告在看到收款短信后开心地说道。  该案系曹妃甸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成功调解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原告系个体工商户,与被告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装修总价款为八万多元。原告装修完毕交付使用后,被告如约支付原告装修款七万元,余下一万余元未支付。后在原告要求下,被告为原告书写欠条一份,约定六个月内还清剩余欠款。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曹妃甸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  陈法官查阅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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